2016年呼伦贝尔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的报告?xml:namespace>
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呼伦贝尔市本级部门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呼政发[2014])110号的要求,现我站经市财政局批复的2016年部门预算安排及“三公经费情况公开如下:
一、 呼伦贝尔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主要职责
(一) 受委托开展深化农村牧区经营体制改革研究指导工作。
(二) 负责全市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承包合同管理及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相应的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的指导工作。
(三) 承担全市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工作。
(四) 承担呼伦贝尔市农牧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开展农牧民负担监测、监督及重大案(事)件的核查等工作。
(五) 负责指导全市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合作社财会人员培训和会计业务检查指导工作。
(六) 开展农村牧区济发展、农牧民收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的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
(七) 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部门预算财政拨款246.34万元,上年结余17.64万元。2016年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部门预算支出263.98万元,其中:科学技术1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8.1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12.20;农林水事务15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47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6市财政局市农牧业经营管理站“三公”经费14万元。主要是:
(一) 公务用车费12万元;比上年减少0.67万元,由于加强车辆管理,减少公车使用。
(二) 公务接待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由于减少接待次数,降低接待规模。
2016.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