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业部和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及《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加快建立我市以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合格证为核心内容的产地准出管理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决定实施主要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管理制度。现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联系人:靳海宇、韩萨茹拉;
电话:8248134;电子邮箱:hansarula0@163.com。
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联系人:陈文贺、李建军;
电话:8222528;电子邮箱:1020918812@qq.com。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孙其虎,电话:13947061119。
附件:呼伦贝尔市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