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行政处罚办理结果 | |
| 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 案件名称: | 海拉尔区某观赏鱼店涉嫌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案 |
| 决定书文号 | 呼农牧(防疫)罚〔2025〕5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371.25元整(货值金额742.5元的0.5倍计算) 。 |
| 违法事实: | 2025年5月24日,海拉尔区某观赏鱼店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2只活体仔猪。经查,经营人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仔猪。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禁止屠宰、经营、运输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动物产品”的规定。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的规定。 |
| 处罚机关: |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8月22日 |
| 处罚有效期: | 2026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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